close

  持玩具槍實施搶劫 男子獲刑3年10個月
  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訊 (記者 李輝) 戴著口罩,拿著玩具槍,20歲的永登小伙霍某闖進賓館,威逼值班人員“交出錢來!”。3月14日記者獲悉,近日西固區法院對該起搶劫案一審作出判決,犯罪嫌疑人霍某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2013年11月1日6時許,霍某戴口罩竄至西固區西固巷宜家快捷賓館,掏出隨身攜帶的一把仿真槍,威逼賓館值班人員趙某,搶走該賓館營業款1300餘元。同年11月12日6時許,霍某故技重施,戴口罩竄至西固區玉門街瑞達商務精品酒店,掏出隨身攜帶的仿真槍,威逼酒店值班人員劉某、馬某,搶走該酒店營業款470餘元。兩次所搶贓款霍某全部用於揮霍。2013年11月14日,霍某被刑事拘留。該院根據其認罪態度較好並取得受害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蘭州西固區:男子持玩具槍實施搶劫獲刑3年10個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k54pkcbz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