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記者史雪紅報道)1月22日,新疆伊犁州森林公安局執法人員來到伊犁河邊,放飛在執法檢查中查獲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隼。
  1月20日,伊犁州森林公安局接到舉報,發現有人在伊寧市漢賓農貿市場出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隼等。執法人員當場沒收了商販出售的野生動物,同時還查獲了正在出售的1只灰雁、3只呱啦雞和已死亡的8只野雞。
  放飛完紅隼後,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執法人員又將查獲的一隻灰雁和三隻呱啦雞送到自治州野生動物救護中心,使野生動物得到有效救助。
  伊犁州森林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沈文超告訴記者,1月4日至29日,在州直開展對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嚴打專項行動。
  據瞭解,臨近春節,伊犁州非法獵捕、收購、運輸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違法犯罪活動進入高發期,針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頻發,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在州直範圍開展打擊非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代號為“眼鏡蛇2號行動”。此次行動重點打擊非法殺害、獵捕、出售、收購、運輸、販賣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為有效開展此次專項行動,自治州森林公安局積極聯繫州直各縣市公安機關,並派駐民警到各要道設卡堵截。截至目前,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已查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案件12起,打擊處理違法犯罪人員31人,救助野生動物41只,其中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紅隼1只,自治區重點保護動物19只。  (原標題:新疆伊犁州直開展野生動物違法犯罪嚴打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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