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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多分拆帛琉遷款 草率結婚今“難分”
  南方日報訊(記者/洪奕宜 通訊員/侯宇得 趙春知 李欣)日前,增城法院審理了一件為了多分拆遷款、認識三日即草率結婚、三個月後中谷製冰機又鬧離婚的案件。
  2013年,單身男青年小郅(化名)所在的村被納入拆遷範圍,為多分得拆遷補償款,小郅想到了一個“聰明”的辦法:2013年7月9日,他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單身女青年小莉(化名),同年7月11日即到增城市民政局登記結婚。婚汽車借款後,小郅即發現雙方性格不合、難於溝通,經常為瑣事吵架,且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小莉私自取得了發放的徵地補償款共計7萬多元且沒有用於共同生活花費當中。
  2013年10月1融資8日,小郅即到增城法院訴請離婚,但小莉卻堅決不願離婚,辯稱被告是本著與原告好好過日子的態度才登記結婚的,雙方已經領取了結婚證,就應該想著如何共同過好日子,而不是利用了被告就把被告甩掉。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雙方尚有和好的可能,判貸款決不准予離婚。
  法官析法:
  為了多得拆遷款而草率結婚,難免為日後的婚姻家庭生活埋下不少隱患。以上述案件為例,由於拆遷補償款尚未完全到位,即使法院作出准予離婚的判決,也因夫妻共同財產尚無法全部確定而無法處理,雙方只能在法院判決離婚後,待財產到位後又重新起訴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後續糾紛持續時間較長。因此,法官建議,青年人應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和價值觀,在結婚時多一些長遠考慮,少一些急功近利,不要為了一時之利而倉促結婚,以免日後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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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謝文鑫  (原標題:為多分拆遷款 草率結婚今“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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