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網上結識的同居男女兩個月前生下一名男嬰,迫於經濟壓力,年輕的裝潢媽媽只好同意男友把孩子送人,沒過多久,這位媽媽就反悔了。
  她和抗癌食物已婚男子生下男嬰
  李紅(化名)今年24歲,是雲南人,目前租化療副作用住在西郊鄧家村。2012年1月,她在網絡上認識了陝西子洲縣男子吳某,兩人一見如故,8個月網戀“相處”,雙方都對彼此有了好感。2012年9月,吳某趕到雲南見到了李紅和她的家人,李紅的家人沒有阻攔,兩人很快就在一起了,之後李紅跟隨吳某來到西安。
  今年2月底,李紅髮現自己懷孕了,向吳某提出結婚,“他先是很吃驚,讓我打胎,沒過多久,他又同意我生下孩裝潢子。”李紅說,正當她沉浸在即將做母親的喜悅中時,無意間卻發現吳某竟然是有家室的人。一番吵鬧後,李紅陷入了極度痛苦,但還是堅持要把孩子生下來。
  生活所迫孩子結婚被送人
  “他說孩子生下來要送人,我堅決反對,他又說‘咱們沒錢,不送人肯定無法撫養’,我就動搖了。”李紅說,後來吳某打工的老闆幫忙介紹了一戶收養人,她只好含淚答應了。
  10月28日,李紅在中航工業醫院生下一名男嬰,產後她大出血,情況比較危急,第二天吳某就把孩子抱走了,“他讓我簽一份類似抱養的協議,我不願意,他就說‘不簽就沒錢給我看病’,我只能簽了。”
  很快李紅後悔了,向吳某索要兒子。“幾天后,他拿著收養人給的1萬元錢給我交了住院費,剩餘的用作了生活費,還說讓我以後不要再想孩子。”李紅說,她又急又氣,四處打探兒子下落,但始終沒有消息。
  12月16日,她以兒子被拐賣為由報案,土門派出所當天就傳喚涉及此事的所有人員接受調查,幾天后收養孩子的人也從外省趕到西安接受詢問。派出所經過兩天的調查瞭解,還徵詢了檢察機關的意見,最終認定此事不構成拐賣兒童罪。之後向李紅髮放了《不予立案通知書》。
  可起訴要回孩子撫養權
  “都怪我,當初我要是堅持不答應,兒子也不會被送人,我現在真的很後悔!”昨日,李紅說作為孩子的媽媽,無論如何,她都一定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昨日中午,記者聯繫上孩子的父親吳某,吳某表示,孩子送給別人撫養是他倆經過商量決定的,1萬元錢是對方給李紅的“營養費”,不存在孩子被拐賣一說,“這件事我和她會私下協商解決,現在不便多說。”
  陝西博納新律師事務所徐茜說,孩子被送人,如果不是李紅的真實意願,或者她是被迫的,吳某可能構成拐賣嬰兒罪;另一方面,即使有抱養協議,作為孩子的生母,李紅反悔了,就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回孩子撫養權。
  記者張志傑 實習生秦雯  (原標題:孩子被送人媽媽反悔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k54pkcbz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